安徽省教育厅转发关于组织2017年春季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国家公派出国
教师推荐选拔工作的函的通知
各普通高校,各市教育局:
现将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关于组织2017年春季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国家公派出国教师推荐选拔工作的函》(汉办〔2017〕142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加强宣传。及时将本通知在本校、本地区转发或挂载相关官网,让广大教师迅速知晓通知精神,让符合条件的教师能够及时上网报名,
二、加强服务。各有关学校要按照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通知精神,切实做好申请教师的审核把关,确保各项信息材料真实有效。
三、提交材料内容和时间。各学校《推荐教师名单汇总表》(见汉办〔2017〕142号附件2,须加盖单位公章。中小学教师要经所在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并盖章)和为申请教师出具的推荐信(须密封)、申请教师《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申请表》(见汉办〔2017〕142号附件1)包括本人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等材料一式2份,请务必于2017年4月20日前以特快专递(以当地邮戳为准)方式邮寄或直接送达省教育厅外事处(地址:合肥市金寨路321号,邮编230061),并确保推荐信、申请表、汇总表等各项材料齐全,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电话:0551-62831809,传真:0551-62827749。
安徽省教育厅
2017年4月13日
汉办[2017]142号——关于组织2017年春季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国家公派出国教师推荐选拔工作的函.pdf
抄送: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