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培〔2013〕9 号
各高职高专院校:
为拓宽高职高专教师专业理论知识视野,进一步提高高职高专教师专业素质和教育教学技能与水平,经省教育厅主管部门研究,决定今年暑期继续由我中心举办高职高专骨干教师主干课程培训班。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的意见》和我省相关部署,该班自今年起正式列入高职师资“省培计划”。培训结束,由省教育厅颁发“省培计划”(高职高专骨干教师培训班)结业证书。现就培训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学科(专业)
根据高职高专院校现有专业设置与课程教学情况,第十期高职高专骨干教师主干课程培训班培训学科(专业)是:法律、应用经济学、大学语文与应用写作、材料应用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社会工作、历史文化旅游。每个学科(专业)拟设置4门左右培训课程,具体培训课程见附件。
二、推荐报名
请各有关高校要根据本校教师队伍建设的实际,积极推荐相同或相近学科(专业)教师参加培训。每个专业每校可分别推荐2-3名相关教师参加培训,若需另外增加培训人数,请直接与我中心联系。请各校通知参加培训的教师务请于2013年7月10日前登录我中心网站(http://www.cahedu.com)“培训报名入口”,或http://anhui.enetedu.com直接报名。我中心联系电话:(0553)3869300,3869383(传真),3869240。
三、培训时间、地点
1、报到及培训时间:
应用经济学、计算机应用技术、材料应用技术、社会工作专业2013年7月26日报到,2007年7月27日—8月10日培训,时间15天。
法律、大学语文与应用写作、历史文化旅游专业2013年8月1日报到,8月2日-14日培训。
2、培训地点:
应用经济学、计算机应用技术、材料应用技术、社会工作专业培训地点:安徽省高校后勤管理服务中心(合肥,安徽农业大学北门,名园商务酒店,总台电话0551-62151088);
法律、大学语文与应用写作、历史文化旅游培训地点:安徽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芜湖,安徽师范大学综合楼5楼,电话0553-3869300)。
请各校通知参加培训的教师:直接通过网上报名,并于报到当日直接前往上述地点报到。
四、培训费用
培训班培训费及教材费由省教育厅承担,学员车旅费及住宿费由教师所在学校解决。
特此通知。
附件:第十期高职高专骨干教师主干课程培训班课程设置
二○一三年七月一日
附件:第十期高职高专骨干教师主干课程培训班课程设置
专 业 |
课 程 |
法 律 |
法理学 |
宪法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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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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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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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法概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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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经济学 |
发展经济学 |
财政与税收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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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学与财务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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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理论与事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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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理论与实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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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语文与应用写作 |
大学语文教学方法与艺术 |
应用文写作 专题:申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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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诵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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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语文教学实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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