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高校优秀拔尖人才培育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
2021年度高校优秀拔尖人才培育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高校优秀拔尖人才培育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21年度高校优秀拔尖人才培育项目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和限额
高校优秀拔尖人才培育项目(高校学科(专业)拔尖人才学术资助项目、高校优秀青年骨干人才国内外研修项目、高校优秀青年人才支持计划项目)申报条件按《2021年高校优秀拔尖人才培育项目立项工作申报指南》执行。高校学科(专业)拔尖人才学术资助项目申报名额3名,高校优秀青年骨干人才国内外访学研修项目申报名额5名,高校优秀青年人才支持计划项目申报名额5名。
申报受限制条件按教育厅相关规定执行。申请人只能选择其中之一进行申报,不得多头申报;已获得过上述项目支持的,同类项目不得再次申报;已获得过上述项目支持,尚未结题的不得申报。否则,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不予受理。
二、校内申报评审推荐材料要求
(一)校内申报评审需提交以下材料:
1、各系部正式推荐报告1份。兼课教师及附属机构临床教师由所属教学系部进行推荐。
2、个人《申请表》、《2021年高校学科(专业)拔尖人才项目申报汇总表》、《2021年高校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研修项目申报汇总表》、《2021年高校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国外访问研修项目申报汇总表》、《2021年高校优秀青年人才支持计划项目申报申报汇总表》,以上材料电子版、纸质版(盖章)各1份。
3、支撑材料1份(《申请表》和其他证明材料放一起)。所需表格等材料请在本通知附件下载。
(二)申报人先按以上要求准备材料,待学校评审结束确定推荐上报人员名单后,被推荐人再按教育厅文件通知要求准备完整材料上报。
三、相关要求
请各系部认真组织学习文件精神,对照《2021年高校优秀拔尖人才培育项目立项工作申报指南》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教师申报。申报材料请各系部务必于2021年1月20日前报学校人事处,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特此通知。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高校优秀拔尖人才培育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zip
人事处
2021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