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晋升高职院校教师论文、论著成果审核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系部、处室,附属机构:
为做好2021年高职院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准备工作,根据工作安排,现将论文、论著业绩审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填写《论文检索证明》(见附件1)、《论著检索证明》(见附件2),表中请填写申报人本次申报职称所有参评有效论文、论著,需提交表格电子版和纸质2份(电子版请以“个人姓名+表格名称”重命名发送至邮箱674560524@qq.com)。论文类别按皖教人[2016]2号文件的要求认真填写。
在国内本科高校学报、安徽行政学院学报、安徽省内国家示范(骨干)高职院校学报发表及四类论文由科技产业处负责检索。其余所有参评的三类及以上论文须同时提供具备国家一级科技查新资质的单位出具的检索证明(省内具备资质的单位:中国科技大学图书馆、合肥工业大学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理工类)、安徽医科大学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医学类)、安徽省科技情报所)。同一篇论文被不同的检索系统检索,只提供一个检索结果;同一篇论文被同一检索系统不同版本检索到,以论文发表当年期刊源所在版本为准。
2.受聘任现职以来至2021年8月31日之间本人发表的论文或论著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论文需提供期刊封面、目录、论文全部内容;论著需复印封面、版权页、目录、以及能够说明本人承担任务的序或前言复印件以及负责编写章节的内容。未出刊文章,论文用稿通知等不可列入申报审核材料。
3.提交材料注意事项
(1)以上业绩材料请申报人按论文、论著两大类材料分别整理,注意论著和教材的区别,教材不在本次审核范围内。每类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分别独立装袋,标明清楚。审查后依据业绩管理权限移交科技产业处逐一审核。
(2)经审核无误后,原件退回。盖章后的复印件及各类表格返还申报人,请申报人务必妥善保存作为今年职称申报材料之用,
(3)今年拟晋升高教系列和实验系列职称的教师(含申报教授、副教授、讲师、助教)务必按以上要求准备材料。可于8月27日或8月30日将材料按要求报送至人事处。
特此通知。
人事处
2021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