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处室,附属机构:
2021年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即将开始,根据省厅文件要求,现将此次培训报名管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参加2021年高校教师岗前培训的人员为: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新补充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专任教师(包括普通高等师范院校师范类毕业生,普通高校博士毕业研究生均必须参加培训);附属机构中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且具有中级职称的在岗人员。凡是报名人员请及时加入2021年中医药高专高校教师岗前培训信息通知群,群号:468842693 (加群后请及时将群名称按以下格式修改:校内教师:部门+姓名;中医院教师:部门+姓名;口腔医院教师:部门+姓名)。后续相关通知将通过此QQ群通知,请注意关注群内通知,不再单独进行通知。
二、培训内容
此次培训采取集中网络培训、校本培训与在线学习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集中网络培训:根据《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暂行细则》,开设《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高等教育法规概论》、《现代教育技术实用教程》等5门课程,由各校集中组织。各高校使用安徽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分发的用户名和密码统一登录安徽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教师发展中心网站学习。集中学习事宜后续通过QQ群通知。
(二)校本培训:主要开设校情校史校规讲座,教学大纲编制、教学设计与教案编写、教学评价方法、教学实践、教研科研方法与项目申报、文献检索以及微格教学训练、名师示范教学观摩等内容。由各高校自行组织实施。
(三)在线学习:安排《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高等教育法规概论》、《现代教育技术》等拓展视频及《青年教师职业生涯规划与发展》、《高校新入职教师教学适应性培训》等网络在线课程,各高校统一纳入培训计划,省高师中心中心负责具体协调与安排,具体事宜后续通过QQ群通知。
此外,省高师中心可提供部分专题培训的专家讲座视频,各培训点可根据需要免费领取。
中心网站:www.cahedu.com(中文域名: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也可从安徽师范大学主页“安徽师资”栏进入)。
以上课程模块学习完成并通过统一考试者,可获得《岗前培训结业证书》,并同时取得150个继续教育学时。
三、培训考试
(一)全省新教师岗前培训实行集中统一考试。时间约为年底。具体考试安排另行通知。
(二)岗前培训平时成绩的考评指标请各参训教师认真对待,做好准备。
平时成绩的计算办法如下:集中网络培训出勤率根据《课堂签到表》提供。根据《安徽省高校新教师岗前培训若干规定》,集中培训出勤率低于课时数2/3者不得参加全省统考,须安排至下一年重修;参训新教师提交的“5个1”作业(课程实施大纲1份,授课教案1份,教学PPT 1个,有试讲专家组长签名和试讲评价及成绩的试讲评价表1份,教研或科研申报书1份)由学校成立专家组通过考评以百分制逐一得出,并按各自权重比例汇总成平时成绩。
每位新教师提供的“5个1”作业,其中教学ppt上交电子版,其它为纸质版。
(三)岗前培训考试科目全部合格、在线学习按要求完成者,发放岗前培训合格证。考试科目未全部合格者,须参加下一年度补考,补考成绩合格后发放合格证书。
岗前培训的考试成绩计入教师个人业务档案,岗前培训考试合格证是申请教师资格、转正定级和职务聘任的必备条件之一。
四、时间安排
(一)今年全省集中网络培训时间统一安排从10月15日开始,具体集中培训地点通过QQ群通知。
(二)各系部及附属机构请及时通知本部门符合参训条件人员,各系部务必于9月29日上午10点前统一上报参训教师名单,并请登记清楚是否征订教材。同时参训教师上交两寸免冠同底版照片2张(背面写清姓名),照片请于10月10日前交至学校人事处。
学校人事处联系人:汪莉萍 0553-4836169
五、关于免试
高等师范院校“教育学”学科门类本科学历以上毕业的教师参加岗前培训,其毕业成绩登记表记载有《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成绩的,可免试《高等教育学》和《高等教育心理学》课程。高等师范院校指独立设置的全日制普通师范大学、师范学院;“教育学”学科门类指教育学、心理学(本科及其以上)一级学科及所属专业。
六、培训教材及费用
(一)培训教材:《高等教育学》(32元)、《高等教育心理学》( 36 元)、《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28元)、《高等教育法规概论》(50元)。培训教材的教材费用均按定价的70%收取。
(二)其他费用:集中网络培训费(5门课)每人200元,培训考试、颁证费每人140元(历届补考者,补考费为每门课程50元),在线学习课程费用每人200元。费用收取时间从QQ群中通知。
附件:安徽省高校新教师岗前培训若干规定
人事处
2021年9月27日
附件
安徽省高校新教师岗前培训若干规定
为了保证高校新教师参加岗前培训有一个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维护正常的培训管理秩序,顺利完成培训任务,取得优良成绩,特作如下规定:
一、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以及培训单位的规章制度,遵守社会公德和社会公共秩序。
二、文明礼貌,为人师表,进入教室应自觉遵守课室管理规定和相关制度,仪表端庄,衣着整齐,保持课室内卫生整洁,不得携带食物进入课室,不得在上课时扰乱课堂秩序。上课期间须将手机等通讯设备调至震动或静音。
三、尊重授课教师,服从授课教师管理,按照教学计划认真学习,在主讲教师及班主任指导下努力完成培训任务。
四、自觉参加考勤,按时上课、下课,不无故迟到、早退和旷课。凡下列情况者,将取消该门课程的考试资格,并须重修该门课程:
1. 请假时间累计超过该门课程时数三分之一;
2. 旷课半天以上(含半天);
3. 迟到、早退(20分钟内)累计达到3次;
4. 由他人冒名顶替上课。
五、在脱产集中培训期间,原则上不得请事假,因故必须请假时,须符合以下条件并履行相关手续:
1. 因病不能坚持上课者,须开具县(区)级以上医院证明;
2. 因承担学校临时重要工作(时间和人员具有不可替代性)不能坚持上课者,须经原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并开具加盖公章的证明(培训点学校由所在单位领导签字批准);
3. 原则上不予请事假,确因突发性的、不及时处理后果较严重的、无法委托他人代为处理的个人事务等事由请假,须提供相关证明;
4. 请假须本人提前办理,将请假条及证明材料交给原学校人事处,并经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批准后方可请假。
六、考试作弊者,取消该门课程考试成绩,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岗前培训考试;学员因故不能参加考试,经批准可以缓考一次;擅自缺考者,成绩以零分计,须重修缺考课程;考试不及格的课程,可以在下一次考试中补考,经补考仍不及格的,须重修该门课程。
七、培训结束且培训成绩合格者,由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审核后,统一办理结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