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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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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晋升高职院校教师个人业绩成果预审核工作安排的通知

 作者: 谢文瑾  发布部门: 组织人事处  发布时间: 2021-09-30  点击数: 


各系部、处室:

为做好2021年高职院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准备工作,根据工作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交材料分类

第一部分:申报人基本材料

审核材料包括:

1.《申报人基本情况表》(附件1)

2.学历、学位证书;

3.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及聘任证书;

4.高校教师资格证书;

5.继续教育证书;

6.国内访问学者结业证书或专业进修材料;

7.省级“双师型”教师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专业课教师提供);

8.担任班主任、辅导员、实训室建设与管理或其它教育教学管理工作材料,担任基层党务工作材料;

9.专业课教师赴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锻炼考核材料;

10.公共课教师参与专业建设或指导社团活动或社会实践活动工作材料;

11.指导青年教师考核材料;

12.校级及以上优秀教师等荣誉称号材料。

第二部分:申报人教材业绩

1.《编写教材检索证明(附件2),表中请填写申报人本次申报职称所有参评有效教材。若是省级及以上规划教材,请同时提供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下发的批文原件和复印件。

2.受聘任现职以来至20218月31日之前本人参编的教材的原件及复印件。教材需复印封面、版权页、目录、以及能够说明本人承担任务的序或前言复印件以及负责编写章节的内容。

第三部分:申报人科研业绩材料

1.《科研项目业绩一览表》(见附件3);

2.承担科研项目的立项文件,参与的项目还须提供项目申请书或任务书。如申报人承担的科研项目申报单位为校外单位,立项文件、项目的申请书或任务书中须分别加盖申报单位科研部门的公章。

3.《科研成果一览表》(见附件4);

4.科研成果证书、科研奖励证书及专利证书;

5.其他科研成果有效证明材料;

6.示范教学或学术讲座材料。

    第四部分:申报人教研业绩材料

1.《教研项目业绩一览表》(见附件5);

2.承担教研项目的立项文件,参与的项目还须提供项目申请书或任务书。如申报人承担的教研项目申报单位为校外单位,立项文件、项目的申请书或任务书中须分别加盖申报单位教务部门的公章。

3.《教学获奖情况业绩一览表》(见附件),提交纸质2份;

4.本人教学成果奖证书及教学类竞赛获奖证书;

5.本人指导学生参加校级及以上各类专业比赛获奖证书;

6.教学团队建设材料(仅申报教授者提供)

第五部分:申报人产学研相关材料(仅申报教授者提供)

二、提交材料注意事项

1.以上所有业绩材料请申报人按五大部分材料分别整理,每类材料可自制封面、目录,统一报送至人事处,原件和复印件分别独立装袋,标明清楚。审查后依据业绩管理权限分别移交人事处、科技产业处、教务处审核。

2.以上所有材料申报人需交一览表的电子版和纸质版,纸质需交2份。相关材料需交原件及复印件1份,审核盖章后的复印件及各项业绩材料的一览表,申报人务必妥善保存作为今年职称申报材料之用,原件审核后退回。

3.今年拟晋升高教系列职称的教师务必按以上要求准备材料。请于108日至109日将材料按要求报送至人事处。

特此通知

1.申报人基本情况表.doc

2.教材检索证明.docx

3.科研项目一览表.xls

4.科研成果一览表.doc

5.教研项目一览表.xls

6.教学获奖情况一览表.doc

 

 

 

            人事处

            2021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