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科研人员全面入驻工业互联网平台的通知
各系部、附属机构:
根据《安徽省经济与信息化厅 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关于依托工业互联网平台推进产学研深度融合的实施意见》(皖经信科技〔2022〕25号),省教育厅于3月15日、4月12日先后印发《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利用工业互联网平台推进产学研深度融合有关工作的通知》(皖教秘科〔2022〕43号)、《安徽省教育厅关于组织高校科研人员全面入驻工业互联网平台的通知》(皖教秘科〔2022〕65号),为加快推动高校科研人员全面入驻“羚羊”工业互联网平台,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
各单位应高度重视科研成果线上对接工作,将加快利用工业互联网平台作为推进产学研深度融合和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抓手,尽快将现有科研成果录入“羚羊”工业互联网平台;督促指导科研人员入驻平台,上传发布个人科研成果,承接企业技术和研发需求,加快科研成果、科研人员与企业对接,原则上要求高校所有科研人员均注册登录平台。
二、相关激励
根据省教育厅文件要求,未入驻平台的科研人员原则上不予申报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科研人员在平台上认领或与企业达成科研合作项目可作为省教育厅年度科研项目立项,不占学校申报指标;在每年度高校协同创新项目遴选立项中,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在“羚羊”工业互联网平台完成成果转化的项目负责人。
三、入驻程序及要求
请各部门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组织高校科研人员全面入驻工业互联网平台的通知》(附件1)及《羚羊工业互联网平台羚羊科产个人端操作手册》(附件2)要求,积极组织和指导本部门所有科研人员入驻平台,并于4月25日前将入驻汇总表(电子和纸质版)报送至科技产业处,个人不注册的逾期责任自负。
附件1.安徽省教育厅关于组织高校科研人员全面入驻工业互联网平台的通知.pdf
科技产业处
2022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