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处室:
为做好2022年高职院校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准备工作,根据工作安排,即将开展部分业绩成果预审核工作,包括申报人基本材料、编写教材、发表论文、编写论著,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交材料分类
(一)申报人基本材料
提交材料包括:
1.学历、学位证书;
2.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及聘任证书,如上一聘任职务聘期已到期,请提交聘书原件;
3.高校教师资格证书;
4.继续教育证书;
5.国内访问学者结业证书或专业进修材料或攻读博士学位相关材料;
6.省级“双师型”教师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专业课教师提供);
7.担任班主任、辅导员、实训室建设与管理或其它教育教学管理工作材料,担任基层党务工作材料;
8.专业课教师赴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锻炼考核材料;公共课教师参与专业建设或指导社团活动或社会实践活动工作材料;
9.指导青年教师考核材料;
以上材料请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二)申报人编写教材业绩
1.《编写教材检索证明》(附件1),表中请填写申报人本次申报职称所有参评的有效教材。若是省级及以上规划教材,请同时提供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下发的批文原件和复印件。
2.受聘任现职以来至2022年8月31日(含)之前正式出版本人参编的教材。教材需复印封面、版权页、目录、以及能够说明本人承担任务的序或前言、负责编写章节的内容及出版社提供的编写教材字数证明。
以上材料请提供原件和复印件,《编写教材检索证明》打印2份,同时提交表格电子版。
(三)申报人发表论文业绩
1. 填写《论文检索证明》(见附件2),表中请填写申报人本次申报职称所有参评有效论文,论文类别按皖教人[2016]2号文件中的附表1论文分类表和学校近两年下发的职称评审补充规定的要求认真填写。
除在国内本科高校学报、安徽行政学院学报、安徽省内国家示范(骨干)高职院校学报发表及四类期刊发表的论文之外的所有参评的三类及以上论文须同时提供具备国家一级科技查新资质的单位出具的检索证明报告(省内具备资质的单位:中国科技大学图书馆、合肥工业大学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理工类)、安徽医科大学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医学类)、安徽省科技情报所)。同一篇论文被不同的检索系统检索,只提供一个检索结果;同一篇论文被同一检索系统不同版本检索到,以论文发表当年期刊源所在版本为准。
2. 受聘任现职以来至2022年8月31日(含)之前本人发表的论文。论文需提供期刊封面、目录全部、论文全部内容。未出刊文章、论文用稿通知、电子论文等不可列入申报审核材料。
以上材料请提供原件和复印件,《论文检索证明》打印2份,同时提交表格电子版。
(四)申报人编写论著业绩
1.填写《论著检索证明》(见附件3),表中请填写申报人本次申报职称所有参评有效论著。
2.受聘任现职以来至2022年8月31日(含)之前本人编写的论著。论著需复印封面、版权页、目录全部、以及能够说明本人承担任务的序或前言、负责编写章节的内容及出版社提供的撰写字数证明。
以上材料请提供原件和复印件,《论著检索证明》打印2份,同时提交表格电子版。
二、提交材料注意事项
1.以上所有业绩材料请申报人自行按四大部分材料分别整理,每类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分别独立装袋,按“姓名+基本情况+原件/复印件”的格式在档案袋上标明清楚姓名和分类,于7月20日至7月29日的工作日统一送至人事处。审查后依据业绩管理权限分别由人事处、科技产业处、教务处审核。
为方便收集材料,申报教授、副教授人员请于7月28日--7月29日上报,联系人:谢文瑾
申报讲师、助教、实验系列人员请于7月20日——7月29日上报,联系人:汪莉萍
2.审核盖章后的各项材料复印件及《编写教材检索证明》《论文检索证明》《论著检索证明》三张表格,申报人务必妥善保存作为今年职称申报材料之用。三张表格电子版请申报人在现场递交材料前按“姓名+表格名称”命名以压缩包形式发给收集材料联系人。
3.申报助教和实验系列职称教师如有以上业绩材料也一并按上面要求准备递交材料。
4.所有复印材料请务必复印清晰,不可模糊。
工作联系人:谢文瑾、汪莉萍 4836169
人事处
2022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