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附属中医医院党委:
为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87周年,激励先进,不断引领广大党员真正成为牢记宗旨、心系群众的先进分子,进一步发挥基层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推进学校的科学发展与和谐校园建设,经校党委研究,决定在“七.一”期间开展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条件
(一)评选范围
学校及附属中医医院所属党支部、正式党员。
(二)先进党支部的评选条件:
1、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章程》,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组织机构健全,支部成员清正廉洁、团结务实,求真进取,具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2、密切联系群众,党员宗旨观念强,能深入细致地做好师生医护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在参与和谐校园、和谐医院建设、促进学校各项工作健康协调发展的过程中,成效显著;
3、发展党员工作有计划,程序规范、成效明显;
4、党员学习教育和管理工作规范,组织生活制度健全,能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经常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效果好、质量高。
(三)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自觉用马克思主义最新理论成果和党的十七大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在重大原则性问题上头脑清醒、旗帜鲜明的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模范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在学校的教学、医疗、科研、后勤、服务和管理等各项工作中身体力行,勤勤恳恳,带头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广大师生医护员工中有较大影响力;
3、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密切联系群众,严格要求自己,廉洁奉公、遵纪守法,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忘我工作,为学校各项工作做出了突出贡献。
(四)优秀党务工作者在符合优秀共产党员评选条件的基础上,同时还需具备下列条件:
1、能理论联系实际,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以及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水平;
2、热爱党务工作,刻苦钻研党建理论,熟悉党建业务,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实事求是,开拓创新,团结和带领广大党员积极完成学校党委布置的各项任务,模范执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党务工作表现突出。
二、评选办法
1、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的办法,根据评选条件,在全面总结回顾近两年来思想、工作情况和抗震救灾活动开展情况的基础上进行评选;
2、以总支、支部为单位,召开党员大会,对照评选条件,在充分酝酿讨论的基础上,按《校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名额分配表》(见附件2)组织初评,将相关材料报送校组织人事处;
3、学校成立“七.一”评先考核工作小组,对推荐的集体、个人情况进行认真审核,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按照不低于20%的差额比例,初步确定学校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名单,并报校党委会;
4、校党委会对考核工作小组初步确定的名单进行研究审定后,在全校予以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三、评选要求
1、把握条件标准,严格程序要求。本次评选表彰的重点是近两年来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附属中医医院党委在开展评选推荐中,要坚持以现实表现、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相结合的原则,认真对照评选条件,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注意向教学、医疗、科研、后勤、服务及管理一线倾斜;
2、密切联系实际,增强活动效果。要把本次评先活动与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及基层党组织工作创新结合起来,相互促进,推动党支部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
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附属中医医院党委务必于6月20日前将推荐表、事迹材料(各一式两份,A4纸打印并附电子版)和推荐工作情况报告一并报送校组织人事处,逾期未报视为自动放弃。先进事迹材料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内容具体,文字精炼(字数不少于1000字)。
四、表彰奖励
学校将在“七·一”前夕对评选出来的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进行表彰。并在校报、网站、宣传栏辟出专栏,对实绩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宣传报道。
附:1、校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表彰名额
2、全校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名额一览表
3、全校先进党支部推荐表
4、全校优秀共产党员推荐表
5、全校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表
(上述表格可在组织人事处网站信息通知栏上下载)
二00八年六月十二日
附件1:校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表彰名额.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