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校内机动车辆管理的通知
发布部门:保卫处
发布日期:2012-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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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校师生医护员工: 鉴于我校机动车辆日益增多,交通安全和管理压力日益增大。为构建安全、文明、和谐的校园环境,现进一步规范校内机动车辆管理。具体如下: 1.学校公务用车、教职工自备车及校内经营单位(食堂、超市等)用车尚未有车辆通行证的请到学校保卫处登记车辆信息后领取通行证,凭证进出学校南门和北门;进出校门时应将通行证放置于车辆前挡风玻璃的右下角,以便门卫识别。外来车辆及无通行证的车辆在门卫处登记后方可进入校园。 2.学校在办公楼架空层北侧、办公楼南侧路面、二教架空层北侧、二教南侧路面、体育场西边路面、室内体育馆南侧路面、图书馆南侧路面等区域划定停车位。机动车辆进入校园后,一律在停车位内停放。 3.校外车辆进入校园后在办公楼西侧停车位集中停放。 4.对不遵守车辆出入规定及乱停乱放的车辆,学校将对其口头提醒或劝告,对不听劝告者,将给予相应处理。 校园道路畅通,环境整洁,是广大师生员工的共同期望。敬请广大师生员工自觉遵守校内交通规则,共同维护校园交通秩序。
保 卫 处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