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元旦、2011-2012学年寒假安排的通知
根据上级安排和学校工作实际,现将2012年元旦、2011-2012学年寒假安排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2年元旦放假安排
1、放假时间为
2、放假期间涉及课程调整由教务处另行通知。
二、2011-2012学年寒假放假安排
1、学生放假时间:
2、开学后各系以班级为单位收集学生证,于开学一周内到教务处办理注册。逾期不注册者,责任自负。
3、参加生产实习的学生,不放寒假。春节的法定假日由所在实习单位统一安排。
4、教职工放假时间:
5、各系、相关处室在学生离校前,要教育学生遵守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增强交通安全意识,在旅途中注意安全,不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乘坐车船、飞机。
6、寒假期间学校安排中层以上干部总值班(具体安排见值班表)。
7、教师、教辅及一般工作人员凡假期离开本市者,应向所在部门备案,中层及以上干部须向学校办公室备案,并留下准确联络方式。
8、各部门在寒假放假前应进行一次安全工作自查,保卫处安排工作检查。假期中的安全保卫工作,按保卫处统一部署执行。
三、附属机构工作自行安排。
特此通知。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