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发现学生中的先进典型,树立学生学习的榜样,根据我校实际,制定本奖励办法。
一、先进班级评选办法
(一)评比条件
1、全班同学能自觉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管理制度,一学年内无人受纪律处分;
2、具有良好的班风、学风,基本消除迟到、早退、旷课、晚归、不归等现象,课堂纪律良好,考场纪律良好,无作弊现象;
3、班级成绩良好,补考人次少;
4、班级各项管理制度健全,班委会团结一致,配合默契,工作有计划、有措施、有落实,成绩显著;
5、校、系(部)开展的集体活动中,班级同学积极踊跃地参加,并取得较好成绩;
6、积极参加文明寝室创建活动,班级所有寝室卫生考核均“达标”;
7、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认真上好体育课,班级同学体育测试、考试等基本“达标”;
8、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充分利用课余时间和假期,接触社会,了解社会,服务社会,并认真撰写社会实践调查报告;
9、班集体积极向上,充满朝气和活力,在校园精神文明建设活动中,取得较好成绩。
(二)评比办法
每学年评比一次,由班级按照上述评比条件提出书面申报材料,由各系按本系班级总数的10%提出初审名单,由学生工作处审核后报校长会议审批。
(三)奖励办法
奖励坚持精神奖励为主、适当物质奖励为辅的原则。
学校向先进班级颁发奖状并奖给班级活动经费;特别优秀的班级可申报上级先进学生集体。
二、先进个人评选办法
(一)评选条件
1、三好学生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有理想、有文化、有道德,有纪律;
(2)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热爱劳动,艰苦朴素,积极参加各项学习和实践活动,并起模范表率作用;
(3)思想进步、作风正派,模范地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各项管理制度,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4)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学年的课程考核成绩总平均分列全班前5名,单科成绩(含体育课)70分以上,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列班级前10名;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体育成绩达标;能搞好公共卫生,讲究个人卫生,个人卫生合格。
2、优秀学生干部
优秀学生干部除具备“三好学生”的(1)、(2)、(3)、
(5)条的条件外,还需具备:
(1)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学习勤奋刻苦,学年总平均成绩在全班中等以上,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列班级前20名;
(2)工作积极主动,敢于开展工作,任劳任怨,热心为同学服务,能积极反映同学们的建议和要求,能积极带领和组织同学开展各项有益的活动,努力完成各级组织交给的任务,成绩显著。
3、单项标兵
单项标兵设:思想品德标兵、学习标兵、体育卫生积极分子、文艺活动积极分子、劳动积极分子、社会活动积极分子。
(1)思想品德标兵:注重个人品德修养,政治上要求进步,积极向党组织靠拢,能起模范带头作用;
(2)学习标兵: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勤奋刻苦,学习成绩优良,连续两学期综合素质测评一等奖,学习成绩一学年中两学期均为班级前三名;
(3)体育卫生积极分子:积极参加体育锻炼,热爱劳动,讲究卫生,在体育竞赛、卫生评比中成绩突出;
(4)文艺活动积极分子:热爱文体活动,积极参加各类文艺活动、演出和竞赛,成绩显著;
(5)劳动积极分子:热爱劳动,讲究个人和公共卫生,爱护公共设施,在星级寝室评比和各类劳动卫生评比中成绩突出;
(6)社会活动积极分子:积极参加校内外社会实践工作或公益活动并有一定影响,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二)评选方法和要求
1、每学年评比一次,学年结束前,由各班级的小组评议推荐,辅导员、班委会、团支部提出人选,全班同学投票表决,名单报系(部)初审,学生处审核并公示后报校领导批准;
2、三好学生不超过班级人数的4%;优秀学生干部不超过班级人数的2%;每项单项标兵不超过班级人数的2%,获“先进集体”称号的班级可适当放宽比例;
3、评选工作要坚持各项评选条件,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坚持发扬民主,严格履行各项程序。
(三)表彰办法
1、获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单项标兵的学生由学校下发表彰决定,颁发荣誉证书,并记入本人档案;
2、获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单项标兵的学生,可以优先申报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双优毕业生等。
亚英体育(中国) “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评选办法
为表彰先进,鞭策后进,更好地发挥团组织团结教育青年的核心作用和团员的先进模范作用,特制订本办法。
一、评比标准
(一)优秀共青团员
1、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和国家政策,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能认真履行团员义务;
2、思想品德优秀,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维护和遵守社会公德;
3、在学习、工作上态度端正,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4、积极参与各级团组织开展的主题教育、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科技创新、素质拓展、文体活动等活动,表现积极,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励。
(二)优秀共青团干部
1、认真学习理论,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在政治上、思想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必须具备优秀团员的条件,同时要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感,富有开拓进取、求实创新的精神,能根据上级团组织所布置工作和任务,有计划地、积极地、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3、组织能力强,学习成绩优良,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时时刻刻起模范带头作用,工作成效明显。
(三)五四红旗团委
1、工作活跃,成绩显著。扎实开展团的工作和活动,工作具有鲜明特色,在团员中具有较强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团员队伍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具有较好影响力;
2、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按期换届,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团的委员会能够发挥积极作用。经常开展团员教育、团员管理、团员发展工作;
3、团费缴纳及时,缴纳团费比例达到95%以上。
(四)五四红旗团支部
1、团支部班子设置合理、制度完善、凝聚力强、群众基础好;
2、支部工作有计划、有检查、有总结、有创造、丰富多彩、工作手册填写规范,及时更新共青团基本信息管理系统信息库;
3、团员按时过组织生活、按时收缴团费、组织纪律性强学风优良,无违反校纪校规现象;
4、积极完成上级团组织交给的工作任务,成绩突出;
5、推优入党工作经常化、制度化。
6、加强党、团知识和形势政策的学习,关心国家大事和学校的发展。
7、支部团员人数至少应占班级总人数的75%。
二、名额分配
1、优秀共青团员名额占班级团员总数的10%;
2、各系优秀共青团干部、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名额另行分配。
三、评选要求
1、各团支部应主动向辅导员汇报,召开团支委会议,对照标准,民主评议,确定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候选人名单,提交支部大会,按差额评比办法进行评选。各支部要坚持标准,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做到公正、公开、公平,把评选过程作为激励广大学生积极向上、奋发进取、争先创优的过程。各班辅导员要认真做好监督,严格把好质量关。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不按规定程序进行评选的,一经查出即取消评选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2、申报五四红旗团委的各系团委应首先自行对照“团委目标考核细则”,先自评后,由校团委进行考核。
3、各支部将《团支部工作手册》、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材料上报后,各系团委根据各班团支部的申报材料,结合全学年工作进行综合评估。
四、表彰办法
“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确定以后,校团委在“五.四”前后发布表彰决定,召开表彰大会,颁发证书。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登记表存入本人团员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