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高校职称评审代表作相似性
鉴定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处室,附属机构: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安徽省高校职称评审代表作鉴定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16〕237号)有关要求,今年高校职称评审代表作相似性鉴定的送检时间我校被安排在6月。请拟申报2016年高校教师系列、实验系列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老师于2016年5月24日前将以下材料一并交至我处,逾期不予受理。
提供材料有:
一、送检论文电子版(Word或pdf格式均可,以Word格式为主),请以本人姓名命名发送至674560524@qq.com邮箱。
二、《安徽省高校学术成果相似性鉴定送鉴明细表》(纸质和电子版均要报送,表格请自行从组织人事处网页下载中心-师资职称栏下载),表中填写的论文(专著)题目、发表刊物(出版)名称、发表(出版)日期填写要准确无误,发表日期要具体到月。送鉴论文中如有2015年已鉴论文,请在表格备注栏标明。其中代表作使用了未公开发表的本人硕(博)士论文内容或同一课题组成员合撰论文内容的,送检时需提供学校人事部门审核签章证明材料,并在送鉴明细表备注栏中注明。
三、按照省教育评估中心收费标准,鉴定费用为论文80元/篇(含专家人工剔除服务费);专著最高收费不超过300元/部,篇数按系统自然生成数计算。
四、申报副教授者最少提交2篇(部)代表作,申报教授者最少提交3篇(部)代表作。
组织人事处
2016年5月10日